一、应该怎么确定遗产保管人
遗产保管人可依以下方式确定:
首先,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人,可成为遗产保管人,此为基于被继承人意思自治。
其次,若遗嘱未指定,全体继承人可协商确定遗产保管人。若协商不成,可由继承人推选。推选不出的,各继承人都有保管遗产的权利和义务,实际保管的继承人非经其他继承
再者,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也可在特殊情况下,比如继承人不明或不便保管等,作为遗产保管人。
遗产保管人应妥善保管遗产,不得擅自使用、处分,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产损失,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二、应该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
确定子女抚养费需综合多方面因素。首先,考虑子女实际需要,涵盖生活、教育、医疗等开支。其次,结合父母双方负担能力,包括收入、财产状况等。再者,参考当地实际生活水平。
一般有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,通常为20%至30%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%。无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。
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、教育费、医疗费等费用,应定期给付,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。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形,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。
三、应该怎么确定合同的履行地
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需依具体情形而定。
首先,有约定从约定,即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履行地,依该约定确定。
其次,若合同未约定履行地,给付货币的,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;交付不动产的,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;其他标的,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。即时结清的合同,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。
最后,合同没有实际履行,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例如,甲卖货物给乙,未约定履行地,甲负责送货,甲所在地就是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,为合同履行地;若乙付款,乙所在地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,也是合同履行地。
在明确应该怎么确定遗产保管人之后,我们来进一步探讨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。比如遗产保管人在保管期间有哪些职责和义务,若其未能妥善履行职责会面临怎样的后果。又或者在多个继承人对遗产保管人人选存在争议时,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来解决。这些都是在确定遗产保管人过程中可能延伸出来的重要问题。如果你在遗产相关事宜上还有其他疑问,特别是关于如何确定遗产保管人以及其后续影响等方面,不要迟疑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提供精准、详细的解答与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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